十年辛酸泪
十年前,2015年1月5日,我遭“断牙还在,后面的好牙没了”的被拔错牙,因不认同办案人伙同涉事医生伪造篡改的电子病历,未同意医院豪横、侮辱人格的“不致歉、只给10000元”的调解。
一审就判其只退赔385.05元,我不服上诉到张家口二审,(2015)张民终字第543号,因抗议其“二审独任审判”,主办人 恼怒,就长期不宣判,不送达。
多年来,一直要求纠正违规裁判,但他们置之不理,疫情过后,2023年秋,我到中院查阅复制了,二审全部正卷,卷里有判决书,但没有一条宣判记录,没有判决书给我送达的回证,也没有公告等其他方式送达判决书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