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我请教一个胡塞尔现象学的问题。
就是关于它的整个体系,我认为当然是以求得真理为目的,或者要打造一门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也可能是为一切学科做最终的奠基。
采取的方法是还原方法,也就把一切还原到纯粹的意识现象。
而这一切都是要建立在明见性的基础之上。
也就是要涉及到,解释一切的现象是如何可能的问题,其他的物理学科也做这样的解释,只不过那些学科的解释,是超越了主体意识,去构造一个外在的世界,做出了很多的设想。而这些设想是无法解释的,没办法进行明见性直观,但是我想问的是,现象学是如何进行这种解释的,比如说要解释经验当中的一个红色,自己是怎么意识到这种红色的,这种红色的现象为什么会显化在意识之中被给予,脑科学会认为是脑电波等等的作用,但现象学如何解释 经验现象如何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