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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蒙
今天看到有人因为觉得法官判案赔偿不符合预期,所以犯罪。我觉得不止我磕磕绊绊,很多人还没有我活得通透。
评论区还是法盲多,虽然我也没读过法律书。打官司就像考试,要去踩得分点。不是你说自己委屈就是委屈,人人都委屈。要去辩论,要交证据。他这明显是冲动,而且为了几千块葬送一生,因为不是那些网友坐牢所以才会鼓励这种做法。。明明有更好的方法。他进去了,一家老小呢?
法律从来都具有滞后性,我们要学法,善于用法。只是觉得他这样做不值得。要对自己好点嘛,难道9000就买断他的一生吗?毁了自己。
还有法官也好律师也罢,不懂人心,单纯只工作不安抚情绪。但是人是要先平息情绪,才能听进去道理的。
某些人看似为他抱不平,其实落进下石。难道9000买断他的一生值得吗?支持他毁掉自己的做法是吧。。很多人真的是变态,说风凉话。
我理解的打官司就像辩论赛,要为自己争取,提交有力证据等,是双方博弈。不合理完全可以再申诉。他应该过得很辛苦,但是人就是会遇到很多困难,多想办法,坚持一下,轻易放弃人生不值得。我也经历很多痛苦,但是熬过来后发现,有时候就是坚持一下的事。也许现在的你解决不了面临的困境,但是未来更有能力和经验的你一定可以。
法律是个无情的武器,正是因为没有感情,所以才相对公正。站在个人角度,换我我也会觉得委屈,觉得不够!我恨不得所有人贩子统统枪毙,听起来就爽快。但是我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法律没那么武断。不仅会保障受害者,甚至保障加害者。我不是学法律的,我也理解不了,但是它应该是站在社会的角度吧。
不管怎样,对我来说,人生就是一场苦难的修行,就像马拉松,能多坚持跑一点算一点。尽力了就不留遗憾,至少我会敬佩自己活着的勇气。
其实大多数人并不在乎你,甚至不希望你过得比他们好,他们的意见也不是圣旨。人生是自己的课题。共勉。
回复隔壁评论,顺便记录自己想法:为什么给我扣大帽子呢?我并不是不理解冲动,我也冲动过,不顾一切,不在乎死亡。我的冲动甚至比他更可怕。正是体会过冲动,冷静下来才后怕与后悔。如果我不管不顾走了,我一时爽了,但是把痛苦留给了活着的人。我就是觉得,如果行动前三思,如果再坚持一下,结局不会那么悲剧。被一时的情绪控制人生,真的是很草率的事。
你的情绪需要被看见也需要被接纳,但是如果这情绪是让你走向自毁,要放纵它吗?这是教唆自s。情绪不代表内心绝对真实的想法,是不稳定的,暂时的,可以改变的。他的诉求是赔偿,但是他的行为并没有实现目的,反而更糟。该结束的是困境而不是生命和人生,我只是希望更多人珍惜生命。
不是什么大道理,只是我自己的生命体验和见解。不爱听就不听也没关系,因为每个人的想法认知和对人生的看法是不同的。
嗯,我知道你是讽刺,但是我现在能直面了,没什么不敢承认的。恰恰相反,我不精通人际,更喜欢独处。我以前一直在人际关系中内耗,从小性格软被欺负,毫不夸张,霸凌贯穿我的幼儿园到大学。我只是差点死过很多次,无数次打算放弃人生,所以才希望别人多珍惜一下人生。但是他人怎么选择我也干涉不了,我只想提供另一种思路。无所谓,每个人不一样,我只是与自己的悲伤自毁甚至攻击性反抗僵持了很久,然后得出的自己的经验和看法,不一定适用每个人。还是那样,怎么选择在你自己,只是希望真正无愧于心,不留遗憾。
一早起来便签里没了,于是重写了一遍,没想到这里存着
:你是想表达每个人有不同的局限性吗?没必要给我扣大帽子,我不是不理解冲动,我也冲动过,不顾一切,不怕死亡,甚至我的冲动比他更可怕,整日活在仇恨里…正是冲动过,后面回神才感觉后怕和后悔。
我只是希望做事三思而后行,情绪上头时的选择不是内心绝对真实的想法。该结束的是困境而不是人生和生命。情绪应该被看见被接纳,但是如果这种情绪让你自毁,难道放纵吗?这是教唆。。
我只是在和自己的悲伤自毁和攻击性反抗僵持了很久很久,然后得出的自己的生命体验,仅供参考。想给别人提供另一种思路。因为我体会过无数次放弃和见证很多死亡,所以想别人更珍惜人生和生命。
我觉得人不是活一口气,是很多口气。如果因为一时的冲动早早结束,我觉得很草率。
不过无所谓,怎么选择是别人的事。每个人对人生和生命的看法不同。
你也不用讽刺我。我确实不懂他人的痛苦,但是人间也无一人体会我的伤。痛苦是无法比较的。
虽然很不高兴,但是没什么不敢承认的。恰恰相反我并不精通人际,霸凌贯穿我的幼儿园至大学,我经常遇见糟糕的人和事。
你想说没人通透,那是你觉得人无完人。但是对我来说,我已经够通透了,这份微不足道的认知,足以支撑我活下去,至少再走远一点。
补充:昨天看了《我们一起摇太阳》两个绝症患者的故事,我就觉得,你轻易放弃的今天是别人怎么也抵达不了的明天。也如周杰伦歌里一样,请打开电视看看世界上有多少人为生命在努力勇敢的走下去。是的,我经历了很多糟糕的人和事,这些创伤历历在目,无法忘怀。但是我至少可以选择活下去,而不是像他们一样,被迫等待死亡。有些人的人生注定遗憾,但是那些本不该遗憾的呢?是否能让子弹再飞一会儿,等待一会儿呢?我的人生体验是,无愧于心,不留遗憾。
评论区还是法盲多,虽然我也没读过法律书。打官司就像考试,要去踩得分点。不是你说自己委屈就是委屈,人人都委屈。要去辩论,要交证据。他这明显是冲动,而且为了几千块葬送一生,因为不是那些网友坐牢所以才会鼓励这种做法。。明明有更好的方法。他进去了,一家老小呢?
法律从来都具有滞后性,我们要学法,善于用法。只是觉得他这样做不值得。要对自己好点嘛,难道9000就买断他的一生吗?毁了自己。
还有法官也好律师也罢,不懂人心,单纯只工作不安抚情绪。但是人是要先平息情绪,才能听进去道理的。
某些人看似为他抱不平,其实落进下石。难道9000买断他的一生值得吗?支持他毁掉自己的做法是吧。。很多人真的是变态,说风凉话。
我理解的打官司就像辩论赛,要为自己争取,提交有力证据等,是双方博弈。不合理完全可以再申诉。他应该过得很辛苦,但是人就是会遇到很多困难,多想办法,坚持一下,轻易放弃人生不值得。我也经历很多痛苦,但是熬过来后发现,有时候就是坚持一下的事。也许现在的你解决不了面临的困境,但是未来更有能力和经验的你一定可以。
法律是个无情的武器,正是因为没有感情,所以才相对公正。站在个人角度,换我我也会觉得委屈,觉得不够!我恨不得所有人贩子统统枪毙,听起来就爽快。但是我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法律没那么武断。不仅会保障受害者,甚至保障加害者。我不是学法律的,我也理解不了,但是它应该是站在社会的角度吧。
不管怎样,对我来说,人生就是一场苦难的修行,就像马拉松,能多坚持跑一点算一点。尽力了就不留遗憾,至少我会敬佩自己活着的勇气。
其实大多数人并不在乎你,甚至不希望你过得比他们好,他们的意见也不是圣旨。人生是自己的课题。共勉。
回复隔壁评论,顺便记录自己想法:为什么给我扣大帽子呢?我并不是不理解冲动,我也冲动过,不顾一切,不在乎死亡。我的冲动甚至比他更可怕。正是体会过冲动,冷静下来才后怕与后悔。如果我不管不顾走了,我一时爽了,但是把痛苦留给了活着的人。我就是觉得,如果行动前三思,如果再坚持一下,结局不会那么悲剧。被一时的情绪控制人生,真的是很草率的事。
你的情绪需要被看见也需要被接纳,但是如果这情绪是让你走向自毁,要放纵它吗?这是教唆自s。情绪不代表内心绝对真实的想法,是不稳定的,暂时的,可以改变的。他的诉求是赔偿,但是他的行为并没有实现目的,反而更糟。该结束的是困境而不是生命和人生,我只是希望更多人珍惜生命。
不是什么大道理,只是我自己的生命体验和见解。不爱听就不听也没关系,因为每个人的想法认知和对人生的看法是不同的。
嗯,我知道你是讽刺,但是我现在能直面了,没什么不敢承认的。恰恰相反,我不精通人际,更喜欢独处。我以前一直在人际关系中内耗,从小性格软被欺负,毫不夸张,霸凌贯穿我的幼儿园到大学。我只是差点死过很多次,无数次打算放弃人生,所以才希望别人多珍惜一下人生。但是他人怎么选择我也干涉不了,我只想提供另一种思路。无所谓,每个人不一样,我只是与自己的悲伤自毁甚至攻击性反抗僵持了很久,然后得出的自己的经验和看法,不一定适用每个人。还是那样,怎么选择在你自己,只是希望真正无愧于心,不留遗憾。
一早起来便签里没了,于是重写了一遍,没想到这里存着

我只是希望做事三思而后行,情绪上头时的选择不是内心绝对真实的想法。该结束的是困境而不是人生和生命。情绪应该被看见被接纳,但是如果这种情绪让你自毁,难道放纵吗?这是教唆。。
我只是在和自己的悲伤自毁和攻击性反抗僵持了很久很久,然后得出的自己的生命体验,仅供参考。想给别人提供另一种思路。因为我体会过无数次放弃和见证很多死亡,所以想别人更珍惜人生和生命。
我觉得人不是活一口气,是很多口气。如果因为一时的冲动早早结束,我觉得很草率。
不过无所谓,怎么选择是别人的事。每个人对人生和生命的看法不同。
你也不用讽刺我。我确实不懂他人的痛苦,但是人间也无一人体会我的伤。痛苦是无法比较的。
虽然很不高兴,但是没什么不敢承认的。恰恰相反我并不精通人际,霸凌贯穿我的幼儿园至大学,我经常遇见糟糕的人和事。
你想说没人通透,那是你觉得人无完人。但是对我来说,我已经够通透了,这份微不足道的认知,足以支撑我活下去,至少再走远一点。
补充:昨天看了《我们一起摇太阳》两个绝症患者的故事,我就觉得,你轻易放弃的今天是别人怎么也抵达不了的明天。也如周杰伦歌里一样,请打开电视看看世界上有多少人为生命在努力勇敢的走下去。是的,我经历了很多糟糕的人和事,这些创伤历历在目,无法忘怀。但是我至少可以选择活下去,而不是像他们一样,被迫等待死亡。有些人的人生注定遗憾,但是那些本不该遗憾的呢?是否能让子弹再飞一会儿,等待一会儿呢?我的人生体验是,无愧于心,不留遗憾。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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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丨不周山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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