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程鑫是藏在我青春里的光,为了离他更近一点,我捡起了从未碰过的乐器。从吉他的和弦按到指尖发红,到电子琴的旋律练到熟记于心,再到试着把对他的喜欢写进歌词里,那些密密麻麻的手稿、录了又删的demo,都是我偷偷努力的痕迹。这两年,我写了十几首歌,每一句都藏着对他的偏爱,总盼着有一天能亲口告诉他,他的出现让我的青春有了方向。
上周听说他要开演唱会,而且居然在贵阳——离我家只有两小时车程的城市!我当时激动得在房间里跳起来,手心都冒了汗。爸妈看出我的欢喜,提出条件:期末考进年级前三,就满足我一个愿望,要么买我心心念念的电吉他,要么去看演唱会。这根本不用犹豫,我几乎立刻就选了后者,电吉他可以再等,但能近距离看他的机会,我不想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