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和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寒假将至,为确保全市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学期结束和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妥善做好放假安排。 1. 幼儿园、小学、初中于2025年1月17日放寒假,普通高中于1月23日放寒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统一于2月13日开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统筹做好期末考试等各项工作,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安排,召开年度总结工作会,总结年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并制定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