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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倍工资并非劳动者的劳动所得,而是法律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逃避法定义务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如果用人单位履行了通知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明显不具备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主观故意,则不应再受到该项惩罚。劳动者以不作为形式逃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显然违背了诚信原则,其诉求不应得到支持。如允许劳动者滥用前述规定,谋取不当利益,不仅会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影响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也会破坏社会的诚信体系,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不良影响。#劳动法 #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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