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贵阳贵安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职称评审缴费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民营经济组织职称申报人:
  根据职称评审相关规定,我局对申报2024年度贵阳贵安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了初步筛选。现将缴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一)根据《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民营专项职称评审区别于社会化评审,评审结果仅在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范围内使用。请申报人知悉。
 (二)根据《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度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20号)和要求,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职称评审对象为:与我省民营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民营经济组织稳定就业新缴纳社保一年以上。
对截至2025年3月,在贵州省民营经济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为准)不满一年,或社保缴纳单位为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国有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本控股达到51%的企业)的申报人,请勿缴纳费用,自动放弃即可。已缴费申报人,在后期政策性审查、评审等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申报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结果,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三)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评审的,须进行答辩。
 (四)在缴费过程中如出现“支付验证”的提示,请半小时后再试。
  二、缴费对象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https://rcrs.gzsrs.cn:9999/ips/),查看是否通过社保初筛并完成缴费。
  三、缴费时间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3月5日止,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申报。
  四、收费标准及方式
 (一)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规定,职称评审费为:初级80元,中级250元,高级350元。
 (二)收费方式
  本次收费通过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人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系统内的缴费二维码,直接完成相关费用的缴纳。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2025年2月27日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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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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