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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医生-医学顾问
管理员
台湾“善终权”立法,安乐死≠病人自主选择
宝子们,今天了解到台湾在医疗立法方面的新动态,真的感慨颇多!
台湾在2000年就通过了《安宁缓和医疗条例》,这可是亚洲首个保障“善终权”的立法,为末期病人提供了拒绝过度医疗、选择善终的权利。而2019年实施的《病人自主权利法》,更是全亚洲第一部完整保障病人自主权利的专门法律。它不仅保障病情告知本人,还让病人能通过预立医疗决定书,在未来处于五种临床条件时自主选择医疗方式。
不过要注意哦,病人自主权利法≠安乐死。它强调的是“自主选择”,无论病人选择接受还是拒绝维持生命治疗,都是基于知情、自主思考或家人共识后做出的决定。
从《安宁缓和医疗条例》到《病人自主权利法》,台湾的医疗自主理念不断演进,为病人提供了更全面、人性化的保障。看到这样的立法,我真的觉得好暖心,它尊重了每个人的生命价值和自主意愿,让每个人在生命的最后阶段都能更有尊严地做出选择。希望未来这样的理念能在更多地方落地开花呀!
宝子们,今天了解到台湾在医疗立法方面的新动态,真的感慨颇多!
台湾在2000年就通过了《安宁缓和医疗条例》,这可是亚洲首个保障“善终权”的立法,为末期病人提供了拒绝过度医疗、选择善终的权利。而2019年实施的《病人自主权利法》,更是全亚洲第一部完整保障病人自主权利的专门法律。它不仅保障病情告知本人,还让病人能通过预立医疗决定书,在未来处于五种临床条件时自主选择医疗方式。
不过要注意哦,病人自主权利法≠安乐死。它强调的是“自主选择”,无论病人选择接受还是拒绝维持生命治疗,都是基于知情、自主思考或家人共识后做出的决定。
从《安宁缓和医疗条例》到《病人自主权利法》,台湾的医疗自主理念不断演进,为病人提供了更全面、人性化的保障。看到这样的立法,我真的觉得好暖心,它尊重了每个人的生命价值和自主意愿,让每个人在生命的最后阶段都能更有尊严地做出选择。希望未来这样的理念能在更多地方落地开花呀!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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