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
谓之于学,繁者,括:数法、往历、修身、乐理余种,共九。
故学而不精,精而不及。苦之,自心疑。学多如此,学尽必不精,学精必不尽。既学尽,不精,何用之有?若求一精,尚可?
一日遇老者,仙风道骨,不输少之一二,谈之,此人通百家,大学,且为人率直。便将疑托于老者。
闻余,无虑,曰“少时学,无求,无想。若专求其一,待其成,易弃,便所学皆崩。
若略览,待其成,寻一求之,便可延其法。
故,少学其本为先,成之再精为后,汝智尚幼,莫急,何不待成之再议?”
闻之,恍然。谓之于学,故垫成之再精,此法妙矣,何愁不成,和急求精?回往日,实使旁者嗤之,后无虑。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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