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的描述中,我并不想给我的读者留下这样的印象:这些类型在真实生活中经常以诸如此类的纯粹的形式出现。可以这么说,他们只是高尔顿式的家庭人物肖像,所挑选出来的是普遍的因而也是典型的特征,这些特征受到不成比例的强调,而个体的特征却也相应不成比例地被涂抹掉了。更接近的研究显示出更普遍的规律性,除分化程度最高的功能之外,其他的、较低分化程度的次等重要的功能也出现在意识中,它们产生一种共同的决定性影响。
为了清晰起见,让我们再归纳一下:所有功能的产物都可能是意识的,但是只有当它的运用处于意志的支配之下,而且同时当其主导原则对意识的定向具有决定性作用时,我们才能谈论一种功能的“意识性”。例如,当思维并不是一种纯粹的事后思考或沉思默想,它的结论具有一种绝对的有效性,以致其逻辑的结论无论作为实际行动的动机还是作为实际行动的保证都具有这种有效性,而无须任何进一步的证据来支撑时就是这样。
从经验来看,这一至高无上的权威总是独自属于某种功能,并且只能属于某种功能,因为另一种同样独立的功能的介入势必产生出另一不同的定向,它至少会部分地与前一种功能相冲突。但是,既然对意识的适应过程来说,拥有清晰而不模糊的目标总是一个根本的条件,那么,具有同等力量的第二种功能的出现就自然会遭到压抑。因此,这另一种功能就只能具有次等的重要性,经验的事实就是如此。
它的次等重要性应归因于:它不像主要功能那样,作为一种绝对可靠的和决定性的因素,依其自身的权利是有效的;而是更多地扮演了一种辅助性的和补充性的功能的角色。当然,只有其性质不与主导功能相对抗的功能才能表现为辅助功能。例如,情感就绝不能扮演与思维相应的第二功能的角色,因为它的性质与思维形成强有力的对抗。思维,如果它是真正的思维并且忠实于它自己的原则的话,那么它也必然严厉地排斥情感。
当然,并不排除有这样的情形:在某些个体身上,思维和情感处于同一层面,两者在意识中具有势均力敌的驱动力(motive power)。但是,在这类情况下,尚不存在分化出类型的问题,而只存在相对来说未经充分发展的思维和情感。因此,诸种功能未成形的意识状态或未成形的无意识状态乃是原初心灵的标志。
经验表明,次要功能的性质虽然不与主导功能相对立,但却总是与之不同的功能。因此,思维作为一种主要功能可以与作为辅助功能的直觉相匹配,或者确实也能与感觉相匹配,但是,正如已经讨论过的那样,它永远不能与情感协调起来。无论直觉还是感觉,都不同思维敌对:它们无须被绝对地排除掉,因为它们不像情感那样——作为一种判断的功能,能成功地与思维相匹敌——具有与思维同等和相对立的性质,它们只是知觉功能,为思维提供受欢迎的援助。
但是,一旦它们达到堪与思维媲美的同等分化的程度,它们就会引起态度的变化,变得与思维的整体倾向相对立。它们将把判断的态度转变为知觉的态度,于是,对思想必不可少的理性原则就会受到抑制,以利于纯知觉的非理性。因此,辅助性功能只有当它服务于主要功能,并且不要求自己原则的自主性时,才是可能的和有用的。
对实际出现的所有类型来说,这一原则是普遍有效的,即除了意识的主要功能之外,还存在一种相对的无意识的辅助性功能,它在任何方面都具有与主要功能不同的性质。众所周知的情景就从这些组合中产生出来了,例如,实用的思维与感觉配对成双,反思的思维往往以直觉为前导,艺术家的直觉凭借情感-价值的帮助来选择和呈现它的意象,哲学家的直觉借助强健的理性将它的灵视系统化为可理解的思想,如此等等。
无意识功能之间的组合也按照意识功能的联系模式而发生。因此,无意识的直觉-情感的态度可能会同意识的实用思维相对应,其中情感相对直觉来说受到更强烈的抑制。这些特征只是对于那些关注此类病例的实际心理治疗的人来说才有兴趣,而且了解这些病人也是十分重要的。
例如,我曾经不断地观察过一个分析师,当面对一个极端的思维型心理病患者时,他是如何竭尽全力直接从患者的无意识中发展他的情感功能的。这种努力必然失败,因为这样做极大地侵犯了意识的立足点。如果侵犯获得成功,那么患者就会对医生产生一种真正的强迫性依赖,产生一种只能用粗鲁才能排除的转移作用(transference),因为这样做使患者失去了立足点,他的医生变成了他的立足点。
但是,当发展的途径通过辅助性功能来进行——在理性型病例中通过非理性功能来进行——时,那么通向无意识和通向受到最深压抑的功能的通道就可以说是因其自然地贯通了,同时给意识的立足点提供了恰当的保护。这就给予了患者一个宽广的视野,知道什么正在发生以及什么可能发生,使他的意识足以抵御无意识侵袭。反之,为了减缓无意识的冲击,非理性类型则要求一种强力发展的理性的辅助性功能出现在意识中。
无意识功能存在于一种古代的、野兽般的状态中。因此它们在梦和幻想中的象征性显现通常表现为两个野兽或两个怪物之间的搏斗或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