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冷湖天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冷湖天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6月30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22年9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第一条 为了保护自治州冷湖天文观测环境,建设冷湖赛什腾山国际一流天文观测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冷湖天文观测环境保护、开发、利用及其管理活动,适用于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