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频道用户资料卡规则》
为保障平台秩序和运营规范,特此发布以下规则。请各位详细阅读并遵守,共同维护有序的平台环境。
 
腾讯频道运营团队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1日
生效日期:2025年10月18日
 
一、目的
为了保障腾讯频道生态秩序,规范腾讯频道用户头像、频道昵称的设置、修改等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相关平台规则等,特此制定《腾讯频道用户资料卡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及适用方式
2.1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腾讯频道用户(又称“用户”或“你”)
2.2 本规则制定前已发布的协议、频道主与腾讯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如与本规则相冲突的,以本规则为准。本规则未尽事宜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频道主与腾讯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及其他适用于频道主的相关平台规则等为准。腾讯官方另有说明除外。
 
三、具体规则
频道内的名称和头像默认展示用户在QQ的名称和头像,你可选择重新自定义频道的资料卡。请遵守本规则及腾讯频道平台其他规则的要求,且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
3.1 名称需为1-24个字符,支持中英文、数字等任意组合。
3.2 名称和头像禁止带有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
3.2.1 中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字或形象(国家机关名称只有对应的政府机构才可使用,国有、外资或合资企业名称中包含“中国”的可以使用,如“中国银行”、“宝洁中国”)。
3.2.2 政党、党政军及其他国家机关、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及部队番号、国家领导人、军警、烈士及老一辈革命家的名字或形象(仅限官方机构/组织/个人使用)。
3.2.3 外国国家(地区)、外国元首、国际组织的名字或形象(国外驻华领事馆等外国驻华机构全称包含该国家名的情况除外,如“美国驻华领事馆”) (仅限官方机构/组织/个人使用)。
3.2.4 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有损民族尊严。
3.2.5 含有封建糟粕、消极政治影响、冒犯少数民族习俗习惯或带有民族歧视。
3.2.6 散布赌博、欺诈、血腥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包括影视内容截图)。
3.2.7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或平台结合个案情况认为不适宜使用的。
3.3 名称和头像禁止带有广告引流信息,包含但不限于:
3.3.1 带有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网址、二维码、即时通讯工具或其他联系信息(如QQ号码、微信号等)及以上信息的变体形式,以及所有可能引导用户至第三方平台或场景。 3.3.2 发布兼职、做任务、赚钱等,带有广告、风险兼职、价格引导、招募等引导倾向。
3.3.3 含交友指令或暗示,如加q、加v、私我加好友。
3.3.4 提供违规广告服务,如某某资质包过、某某服务接单。
3.3.5 有网络水军嫌疑,如组织代发任务、违规刷单、代刷流量。
3.3.6 假冒伪劣、游戏违规、无资质售卖、个人信息售卖、黑灰产类交易等其他广告行为。
3.3.7 带有产品名称、价格等营销信息(如“茅台代理138xxx”),包含“代购”、“批发”、“招代理”等商业行为描述,使用夸大宣传用语(如“全网最低价”)。
3.4 名称和头像禁止带有低俗色情信息,包含但不限于:
3.4.1 不文明、低级趣味、擦边、性相关(如性暗示、性挑逗、性行为、性癖好)等不雅词汇或描述,以及刻意利用视觉误差制造的带有不雅暗示或容易被误认为包含色情元素的不雅观感内容。
3.4.2 低俗着装、低俗动作、低俗场所、敏感部位裸露等色情低俗画面。
3.4.3 通过隐晦、暗示性的招嫖黑话、特殊职业(如男技师)描述等发布色情服务信息。
3.4.4 传播/寻求色情资源,通过变体对抗等手段进行色情交友、引导色情等导流行为。
3.5 名称和头像禁止带有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
3.5.1 宣扬或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含提供有偿服务试图敛财的。
3.5.2 网络挂人、谩骂引战、造谣诋毁、人身攻击、仇恨言论(如针对特定群体的贬损)等网络戾气内容。
3.5.3 卖惨引流、网络乞讨、虐待动物等价值观不正、引人不适的内容。
3.5.4 饭圈乱象,如饭圈互撕、洗白劣迹艺人、非理性行为,诱导粉丝消费、投票打榜,未成年人打赏、应援消费等。
3.5.5 其它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不良导向的内容。
3.6 名称和头像禁止带有涉未成年不良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
3.6.1 未成年色情,如未成年参与的性行为、性暗示、擦边行为、涉未成年色情交友、导流等。
3.6.2 消费未成年,如以未成年为看点,引诱用户关注及消费等。
3.6.3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如饮酒、吸烟、纹身、宣扬或教唆未成年人进行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3.6.4 未成年人网暴/欺凌,侵害未成年人隐私,破解防沉迷。
3.6.5 扭曲未成年人价值观、世界观,及未成年人不宜或侵犯未成年权益的。
3.7 名称和头像禁止带有侵权、误导、欺诈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
3.7.1 仿冒官方人员,如“腾讯官方”、“QQ”、“频道官方”。
3.7.2 仿冒平台处理或系统提示,如名称为“用户已注销”;头像带有小红点、加v等。
3.7.3 仿冒公众人物、公共机构或造成用户误会与公众人物、公共机构有关,侵害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合法权利。
3.7.4 股票投资诈骗、贷款诈骗、兼职诈骗等一切形式的欺诈信息。
3.7.5 其他可能导致用户被欺骗、误导或者产生错误联想等的信息。
 
四、违规处理
4.1 对不符合规则的用户,腾讯频道平台将情节严重情况采取对应处罚措施,包含但不限于:
4.1.1 要求用户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或平台直接更换为默认的名称或头像。
4.1.2 根据违规频次、严重程度等,对账号采取禁言、禁止创建/加入频道、取消频道资格等处罚。
4.1.3 用户信息若经查证属于恶意冒充,用户信息会被移除,且账号封禁。
4.2 因违规导致造成腾讯或第三方损失的,用户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3 除以上情形外,平台不建议以纯emoji表情(含符号表情)、纯特殊符号(如@>/)、包含空格或不可见字符等形式进行命名,若发现存在以上信息形式命名且有损腾讯频道生态或涉嫌违法的,平台将保留对用户的处罚权利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附则
5.1 腾讯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管政策、市场环境及平台运营情况等变化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暂停或终止实施,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5.2 腾讯频道用户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以及与腾讯及/或腾讯的关联公司签署的相关服务协议的规定。对任何违反或者涉嫌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腾讯有权依据本规则或者其他适用的规则进行处理。但腾讯对频道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有),因此造成腾讯损失的,腾讯有权依法进行追偿。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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