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留置权常言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留置权在高中从未涉及,但他仍是一项重要的权利。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如果在债务人未给付且双方并没有担保合同,债权人如何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损害结果就已经造成了,法律是有滞后性的仅仅只靠国家强制力来确保债权履行的成本很高,债权人也不愿意看到“姗姗来迟”的给付,对此留置权应运而生。留置权是债权人对自己的救济,使自己的劳动成果获得保障。 担保物权中的担保物只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履行,剥夺债务人的使用权并给予压力促使其偿还债务。留置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留置期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